法制办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和编辑发行工作,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监督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的追究;
(4):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事项,受县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负责县级行政赔偿的协调工作;
(5):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6):承办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证件及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件的发放与管理;
(7):承担县政府领导学法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为县政府领导和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新田县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
2、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股室 2 个,所属事业单位 1 个。
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室、行政复议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新田县维权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是:无。
二、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23.0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3.0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 万元,增长 %。
2017年总支出12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决算支出123.05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23.05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 2.59万元,比上年减少3.90万元,减少150.5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3.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9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8.11%。“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的要求。
2017年我局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61批次,320人次。2017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台,年末公用车辆保有量0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8万元,比2016 年减少3.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