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3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 2018-01-09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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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省市驻新有关单位: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部门6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永审改办发〔2017〕7号)文件要求,经严格审核,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清理规范30项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30项)

            新田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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