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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 2022-04-25 09:42
  • 来源: 县委编办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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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567687974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新田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新田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核查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登记;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审核工伤保险待遇,为工伤职工和亲属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算及有关收支管理等工作。

    

新田县龙泉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

肖亚芬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5

.4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1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一、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11月底,全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51户,参保人数19553人,完成征收工伤保险基金546万元,完成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参保人数18000人的108.6%,建筑项目30家100%参保,超额完成市下达建筑项目参保95%的工作目标任务。1至11月全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264名。1-11月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基金299万元,100%确保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二、工作特色亮点 1、继续实施工伤待遇保障行动,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工伤待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时间节点等要求,调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支付伤残待遇、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及工伤医疗待遇的拨付。二是着力加强工伤医疗管理,严厉打击工伤医疗服务中欺诈骗取工伤保险基金行为。根据本县实际完善了2021年度<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及时与新田县人民医院、新田县中医院等两家签约,并采取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交流和指导,切实进行了整改和提高。继续完善工伤医药费联网结算办法,通过网络监管与实地监管,严格核查冒名工伤住院、挂床住院、非工伤治疗等现象;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打造完善的经办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基金安全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我县严厉打击工伤医疗服务中欺诈骗取工伤保险基金行为工作长效机制。三是优化办事流程。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社保服务环境,严格执行首问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并重点对缴费关键时点的经办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强调经办人员进一步做好微笑服务、亲情服务、贴心服务,注重倾听服务对象诉求。全面梳理工伤保险政务服务事项,形成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指南,精简办事材料,缩短业务办结时限,实行业务办理前台“一窗一体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社保窗口服务质量。四是扎实推进工伤预防机制。建立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工伤预防监管等机制,加强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制度体系建设,督促落实职业病健康检查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2、按时完成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工作。根据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的要求在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消社银人工报盘工作的任务后,及时向肖局长作了汇报,肖局长安排分管副局长联系财政做好工伤保险支出户的开户工作,要求在3月30日前完成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由于领导重视新田工伤保险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工作在3月30日前完成工伤保险支出户的开户和测试工作,按时完成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工作。 3、积极开展工伤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市处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中心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1〕75号)以及《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永人社函〔2021〕2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经办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检查表》上所列8大类69项检查要点,进行自查,每项检查先由具体责任股室自查,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建立问题台账,确定整改人,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反欺诈活动,不断强化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检查整改情况报告。牢固树立了工伤保险基金是“高压线”、“生命线”的观念,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 4、持续全力扩面征缴,力争实现法定参保人群“全覆盖”。 一是不断加大工业园区企业参保力度。主动加强与工业园管委会协作配合,力争把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正常生产的企业全员参保,到11月底园区企业参保总人数达6385人,占全县总参保总人数的18.2%;二是继续实施“同舟计划”, 做好建筑项目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积极会同住建、安监、水利、交通等部门,继续把大力推进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参保扩面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领域,积极配合住建等部门,充分利用建筑工地“负面观摩”等会议平台进行工伤保险业务宣传和培训,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每个在建建筑工程实现全员参保。三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继续落实好阶段性减低工伤保险费的政策。四是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号)的要求;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各项工作。落实“五统一、一调剂”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黄瑾霞  联系电话:177****7586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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