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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 2022-04-07 11:21
  • 来源: 县委编办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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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MB0N86482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新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新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业务范围: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城乡特困居民、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人员减或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新田县龙泉镇云鹤路452号

法定代表人

何建龙

开办资金

0.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新田县司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

.3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1年湖南省政府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市司法局分配给我县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标数为150件,截至今年11月20日,我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为230件,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53%,已提前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排在全市前列。 一、主要的工作业务开展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 新田县司法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负责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具体落实。办公室拟定了工作方案。各工项工作按照方案逐步推进。 (二)、加强项目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 法律援助是一个民生工程,为了让群众都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了法治宣传工作,我县社会群众对法律援助知晓度有了进上步的提高。群众维权意识也有了进一步加强。 (三)、加大便民利民措施,实行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和全省通办制。为了让申请人少跑路,数据多流通,力争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实行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实行法律援助受理承诺制和全省通办制,不再严格限制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并打破属地申请限制,实现省内均可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同时对农民工、老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 (四)、进一步降低门槛,实行经济困难免审制。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求助证的困难群众、军人军属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并且不受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 (五)、加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案件质量监管,保证所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案件优质优量,实行回访全覆盖。 (六)、加大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的开展。通过各项法治宣传活动,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书籍,给困难群众赠送生活必需品,切实解决群众的面临的现实困难。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新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以至办案经费不足成为制约我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瓶颈。根据《法律援助法》第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 我局仅有的办公经费完全不足以支撑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费用支出。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尽快将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办案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证该项目的顺利推进。 我局将继续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功工作,切实加强“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县法治的公平正义,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何建龙  联系电话:138****6298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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