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4-2812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22〕19号)、《新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23〕7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2.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县政府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县司法局按照职责做好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4.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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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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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供水价格调整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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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田县县城及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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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田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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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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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田县2024年补充耕地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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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田县殡葬服务价格调整 |
县民政局 县发改局 |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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