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机关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机关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发展规划
本机关负责制定的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单项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等。
(四)统计信息
本机关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五)财政信息
本机关职能范围内形成的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六)民生信息
1.本机关负责或参与的市政府实事项目的立项、工作进度等。
2.本机关负责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七)社会管理
1.本机关主管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本机关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八)人事信息
本机关干部任免信息;
(九)其他
本机关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新田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xt.gov.cn/);
2. 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
3. 报刊、微信公众号(智慧新田等)、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申请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首先注册依申请公开平台账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登陆后在填写申请表,点击提交后发送至受理机构。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新田县政务中心办公室507(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6-4718332
邮政编码:425700 电子邮箱地址:xtzwzx@126.com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通过制定收件单、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单等示范文书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办公地址: 新田县行政中心大楼 邮政编码:425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46-4716136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办公地址:新田县政务中心办公室507(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425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6-4718332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