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投诉新田县汽车站10月28日13:10分湘M·Y1727客车半路赶人下车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
来信时间: | 2022-10-31 | ||
来信类型: | 交通运输 | ||
办理状态: | 已评议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好,本人于新田县汽车站10月28日13:10分,购买了新田—芝山的车票,并坐上了湘M·Y1727客车,在当日15:00左右,距离到达芝山汽车站距离40分钟的路程时,客车司机以及乘务员把本人在内的18名左右的乘客(其中一大半都是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以及学生)赶下车,并且言明不再前往芝山汽车站,让下车的人员自行过去。 在我们下车与其司机争论之时,司机言明他们之前也是这么做的,都是不进站。该行为未直接把旅客送达目的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2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2号 )第十九条之规定。而且明显多次故意违反规定,希望相关部门快速严肃处理。本人也会持续长期关注此事后续,毕竟客运汽车本是利国利民之事,怎能违背其初心。 | ||
受理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22-10-31 | ||
内容 :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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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22-11-04 | ||
内容: | 尊敬的“成志”网友: 您好!《投诉新田县汽车站10月28日13:10分湘M·Y1727客车半路赶人下车》的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通过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来访情况的调查 2022年10月28日13时10分,您乘坐湘M·Y1727新田县至永州市芝山的客运班车车,在距离芝山汽车站有40分钟路程时,该车驾驶员未落实相关规定,未将车上乘客送到目的地,让乘客自行在半路下车,情况基本属实。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接到您反馈的问题后,我局分管领导、执法局工作人员及时找当事车辆驾驶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将该情况通报给永汽新田分公司,要求永汽新田分公司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通过我局执法人员及永汽新田分公司工作人员的调查了解,湘M·Y1727客运班车属于永汽冷水滩分公司的车辆,我局要求永汽新田分公司将该车辆的违规问题通报给永汽冷水滩分公司。 三、办理的结果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湘M·Y1727客班车的违规行为立案处理,作出罚款处罚。 2、责令改正存在的问题,停运学习一天。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力度,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将从严处罚。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大力支持,还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新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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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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