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交通执法与管理我有话说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11-07
来信类型: 交通运输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近期针对我县交通执法的力度开始加强,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的控制了危险驾驶的发生。但是我想说的是: 第一,为什么在针对摩托车驾驶的力度比其他的驾驶都大的情况下,还有执法人员驾驶无牌摩托车?诚然,现在县城很多人驾驶摩托车都没有相应的驾驶证,对此执法也是理所应当,但是近段时间我发现在新华路南门桥路段执勤的某民警确多次驾驶无牌摩托车前往执法,当然该民警的在执法过程中还是很尽责的,至少相对同路段其他民警的执法来说是很负责的,其他民警每次只是人在那里站着,但是却不参与指挥,即便车再怎么拥堵。 第二,为什么在双汇超市门口至南门桥路段不设置相应的交通信号灯,以及对该路段进行人行道的设置呢?现在每天早上该路段人车都是乱行乱走,毫无秩序可言,导致拥堵不堪。当然,在这两点上或许政府有着更深远的考虑,但是在交通指挥上是不是该加大力度呢?比如交通指挥人员是不是该真正工作起来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站在旁边抽烟。 第三,对于三轮摩托车(包含货运及老年人驾驶的车型)为什么不针对性的执法?现在路上随时都是这类车在路上乱开,危险性极大,而且他们在停靠车辆的时候并不遵守相关交通规则,而是随心随意停,这样的情况以及被广大两轮摩托车所气氛,为什么对于两轮摩托车总是执法,对于三轮却不管? 第四,关于电动车的建议。或许在我县城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但是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可以率先领头执法呢?比如电动车是否合格?是否上牌?等等..... 当然,以上几点只是我的个人建议,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望各位领导海涵,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匿名发到相关部门,因为我也怕报复的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11-14
内容:

关于“交通执法与管理我有话说”的情况回复


“匿名” 网友:

  您好!

  您在书记信箱“关于交通执法与管理我有话说”的来信已收悉,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大队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为什么在针对摩托车驾驶的力度比其他的驾驶都大的情况下,还有执法人员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现在新华南路南门桥路段执勤的某民警多次驾驶无牌摩托车前往执法”的问题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安排一中队负责人对南门桥执勤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实有个别协警存在您说的情况,一中队负责人及时找该协警进行谈话教育,要求其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平时交警执勤人员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对依法查扣的道路交通违法摩托车多数都需要民警或协辅警驾驶扣回指定停车场,其中对无牌摩托车在扣回时,就容易给不明真相的市民造成交警经常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的错觉,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为什么在双汇超市门口至南门桥路段不设置相应的交通信号灯,以及对该路段进行人行道的设置呢?”的问题

  双汇超市至南门桥路段,路口众多且不规则,该路段道路宽窄不一,路口转角转弯半径过小。故此该路段目前设置信号灯条件不成熟。根据该路段的实际通行条件城管部门已设置好交通标志牌和交通标线,引导车辆和行人规范通行,交警部门也在上下班高峰期间专门安排了执勤人员疏导交通、维护秩序。

  三、关于“为什么对两轮摩托车总是执法,对三轮摩托车却不管?”的问题

  我大队一直以来对摩托车等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县里两轮摩托车的拥有量远远大于三轮摩托车,违法被处理的就多些,不存在只对两轮摩托车执法,对三轮摩托车不管的情况。

  四、关于“关于电动车的建议”的问题

  电动车节能环保低碳,倍受广大群众青睐。根据《道交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属于机动车范畴的电动车违法均应按照《道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但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大部分属于“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因未达到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标准,未上国家公告目录,不能上牌,只能无奈的当做“非机动车”管理。今年以来,我大队制定了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电动车无牌无证、酒驾、违法载人、超速、逆线行驶、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改拼装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2019年4月15日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具体技术参数,且强制执行。11月8日,省里召开了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部署视频会,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上了工作日程,相信对电动车规范管理新的政策很快就会到来,希望广大群众到时自觉遵守执行。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欢迎多提意见和建议。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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