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2020人口普查中黑户未能上户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0-11-30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 新田县新圩镇蒋家村村民21岁(蒋梅芳)(女),至今未能上户且未办理身份证,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0-12-03
内容:

 

关于21岁无户口无身份证(黑户人口)上户》来信的情况回复

 

网友谢超: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人口大队、新圩派出所及时联系了蒋梅芳的继父蒋美雄了解情况,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上户的依据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第三章、第八章,登记上户有出生登记、补登户口。就你反应的情况属于补登户口。

    二、补登户口所需材料: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六十四条规定:

 年满1周岁人员从未登记过户口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本人居住地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补登,并接受民警与补登人员或其监护人的见面谈话调查,形成调查材料。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按照第十三条第一款所列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形,向有关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人员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对因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可凭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者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为其办理户口补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三、补登户口办理流程:

如果符合补登条件,则按以下流程办理:

第一步:提供补登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第二步:将补登申请表及其材料上报政务服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6号窗口审批窗口审核。

第三步: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核后将相关资料呈送永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待审批后当事人再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打印户口簿。

户口补登,须报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你所放映的情况,你女朋友蒋梅芳因为家庭的原因耽误了落户的时间,目前已办理了亲子鉴定及医学出生证,因其继父蒋美雄的原因不给落户,我们将与村委干部一起做其工作,尽快协助蒋梅芳把户口落好。                                                  

感谢你的来信,谢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新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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