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请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0-12-28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我是新田县龙泉镇卫生院城关分院退休人员彭峰峰,与我一同退休的还有郑小琴,她是一位癌症患者,一直在治疗中。我于今年七月份退休,郑八月份退休,到目前为止,仅仅半年了,我们还没有拿到一分钱的退休工资,这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了,特别对郑小琴来说更加为难,她每个月还要治疗疾病。我们都是老老实实的普通职工,从来没有犯过错误,我还多次评为优秀工作者,优秀医生。不明白现在退休半年了居然没有一分钱工资,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难道我们退休了是犯了罪了吗?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啊! 之前我们向卫健局反映,各种原因搪塞,向人社咨询,又说我们今年的职业年金未缴,直到11月份,单位说年金已缴,12月份会发工资了,到今天12月28日仍然未见账户上有任何动静,到人社一问,说是我们的年金缴多了几个月,必须退回去之后才能发工资,并说什么如果账户上退不回去就可能还没有工资发,照这样的话,我们的工资那是遥遥无期啊.我们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我们也要吃饭,也要生活。 尊敬的县长,麻烦您百忙中能抽空解决我们小老百姓的生计问题,不胜感激!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1-01-04 | ||
内容: |
关于《请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来信的情况回复
彭峰峰: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业务人员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询档案资料核实,郑小琴、彭峰峰系城关卫生院退休人员,你二人的退休相关资料于2020年10月交至我单位,在收到退休资料的第一时间工作人员为你二人办理退休手续,但因你二人养老保险以及职业年金未缴费至退休当月,养老保险系统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我单位及时电话告知城关卫生院来我中心为你二人办理缴费,后又多次进行了电话催收,但城关卫生院迟迟未来我中心缴纳职业年金,直至2020年11月20日才缴纳职业年金,我中心在收到缴费后,及时在系统里对你二人进行了人员在职转退休操作。恰逢2020年11月职业年金移交税务部门征收,税务系统产生了你二人11月职业年金的缴费记录,导致我单位养老保险系统无法核算你们的养老待遇。只能等到次月即2020年12月税务系统进行缴费退收操作,我单位2021年1月到县财政进行虚账记实请款,并收到县财政所拨款项,养老保险系统显示足额到账后才能核定你二人的养老待遇。 我单位将你二人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了城关卫生院,在请示领导同意后在2021年1月份为你二人进行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预发放,待养老保险系统核算出你二人的实际退休工资时,再以多退少补的方式继续发放。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4767827,感谢你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关注。 特此回复
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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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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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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