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法院篮球场管理的一些意见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1-11-10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书记您好! 本人是住在新田县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名居民,经过本人观察法院内有篮球场和羽毛球场,场地上锁封闭,场地已经建设好了,如果封闭岂不是莫大的浪费,而且此地人口密度大还没有公共的体育锻炼场地,所以想提一个建议就是开放法院内的羽毛球和篮球场地,这样即利用好了资源也提高了人民身体素质,体现了政府的担当。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1-11-26 | ||
内容: | 关于“法院篮球场管理的一些意见”的情况回复 邓先生网友: 你好! 本院收悉你在新田县政府网“书记信箱”投寄的“关于法院篮球场管理的一些意见”贴文后,迅速组织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3年,我院在综合审判大楼左侧建有篮球场和羽毛球场各一个,均用细铁丝制作了网状围栏,仅供本院干警开展文体活动,一直实行封闭管理。未对外开放的原因在于:一是球场紧靠办公大楼和居民楼,若开放球场,不仅会影响本单位正常办公秩序,也会给附近的居民造成困扰;二是球场设施不完善,电闸安装位置较低,任何人包括孩童都可触碰到,安全隐患较大;三是球场使用特殊材质铺设地板,只能穿运动鞋入内,若穿较硬鞋底入内运动,将会破坏球场地板,再加上球场没有专人管理,不利于场地长期使用;四是本单位系审判机关,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目前本单位与丰源华府小区之间无围墙隔断,任何人不经安检均可入内,机关安全管理难度较大,不利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当然,待完善相关设施后,我院会考虑适时对外开放运动场地。 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监督。 2021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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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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