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请求整治双碧广场占用公共空间摆摊设点经营气枪打气球项目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2-07-16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双碧广场每到夜晚,都会有大量市民来广场休闲娱乐,可是现在却没有下脚之地了。政府修建的免费休闲广场、民生工程本是重大利民之举。可现宽广的场地被大量商业摆摊占据,套圈、碰碰车、打气球等危险项目,占据了诺大的一个广场。特别是摆摊设点的打气球项目占地面积宽且处于广场出入口,是重大安隐患极易造成安全事故。我们普通市民仅有的夜晚休闲散步,小孩嬉戏游乐现已成为奢望。犹记得几年前的管理反而更为得市民心,之前此广场一个摆摊都没有,当时的广场是多么宽阔处处充满欢声笑语,反观现在市民是连一点 散步的空间都已被商业摆摊侵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扩展资料:《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地摊经济是不应该剥夺,但是,地摊不应该占有公共娱乐场所,家博城夜市,华农小镇(现润兴城)夜市这些都没有占用公共娱乐场所,这些都能支持。可是广场是市民共有的,是休闲散步,健身娱乐,而不是各种摊位占据被商业侵蚀得体无完肤。再一个打气球项目是危险性极高的娱乐项目,擅自摆摊用气枪打气球的牟利活动涉嫌违法。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早有规定:能在5到7米距离内打穿一张纸;或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具有制式枪支结构的玩具枪;符合三个条件的任何一项就属于仿真枪,将被警方列为查禁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公园广场的环境不仅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也是一个城市的门面,直接反应了城市的文明与素质,现双碧广场如此恶劣的环境已给市民的娱乐休闲造成了极大烦扰和不便,因此一是恳请相关部门加强对双碧广场场内及舞台处摆摊设点的管理;二是请求公安及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收缴打气球项目气枪还市民百姓一片安静与祥和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2-07-25 | ||||||||
内容: | 郑芳网友: 你好,关于“请求整治双碧广场占用公共空间摆摊设点经营气枪打气球项目”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2年7月20日晚间我局执法队员对“请求整治双碧广场占用公共空间摆摊设点经营气枪打气球项目”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反映的占道经营问题属实。 二、处理情况 我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要求减少占道面积,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对人行道上过往行人的影响。经现场沟通,几个气枪打气球项目的老板答应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和夜间管控,给居民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感谢郑芳网友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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