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2009年-2012年的社保查询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2-11-10
来信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2009年-2012年的在新田缴纳的企业社保在湖南省智慧人社网站上查询不到?原缴费单位为(新田县方达实业有限总公司-上海留芳职业发展有限公司)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2-11-16
内容: 尊敬的“张腾”网友:
您好,关于《2009年至2012年社保查询交办函》的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处理,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现答复如下:
经查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电话联系本人核实确认:1.参保人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2月在我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原用工企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社保中心打印了个人参保缴费信息明细,与参保人核实缴费信息无误。2.因智慧人社由省人社厅管理,经与省厅衔接,部分参保信息需更新数据库后可查询。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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