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2022年12月9日我本人在东莞开公交车上班,都没回新田老家过,怎么在新田双碧街云鹤路与双碧街路口至龙泉路与双碧街路口路段,违法,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我怀疑我驾驶证被别人盗用了,请县长领导帮我去新田交警大队严查,谢谢!,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3-01-30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2022年12月9日我本人在东莞开公交车上班,都没回新田老家过,怎么在新田双碧街云鹤路与双碧街路口至龙泉路与双碧街路口路段,违法,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我怀疑我驾驶证被别人盗用了,请县长领导帮我去新田交警大队严查看是那个车牌号的人盗用我驾驶证,谢谢!,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3-02-06 | ||
内容: | 蒋卫平先生: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新田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您在县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大队迅速安排相关股室队对此事进行核实和落实,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因我大队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在对开具的违法文书录入系统时,未认真核对,导致身份信息号码录入错误,违法被错误录入至您的驾驶证名下,对于该错误录入的违法信息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进行更正。因我们工作失误对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认真仔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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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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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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