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双碧广场噪音污染改善请求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3-02-02
来信类型: 环境保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 作为一名合法公民,我想就双碧广场附近噪音问题向您提出请求。广场附近居民多年来深受广场噪音影响,幸福感越来越低,劳请相关部门百忙之中进行实地考察,规范广场秩序。 每天早上8点-10点左右(有时是7点多开始,时间不固定,雨雪天除外)就有人在广场附近吹喇叭,声音很大,本人及其家人每天都会被吵醒,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与学习,请求其另选他处娱乐;下午大概2点-5点后(雨雪天除外)音响唱歌噪音,声音大,本人请求其将声音调至合法合规范围;晚上7点-晚上11点左右(昨晚是10:56分停止的,营业风雨无阻)露天KTV音响唱歌声音很大,极其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作息,本人查看本网站2018年也存在对其的投诉,但仍未有改善,辛苦相关部门根据我县处理方案进行,感谢! 按照《新田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居民住宅区噪声限值为昼间55dB(A),昼间45dB(A)。   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四条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3-02-14
内容:

关于“双碧广场噪音污染改善请求”的情况回复


骆女士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双碧广场噪音污染改善请求”的来信,我局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批转给相关人员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噪声问题一直是群众关心和投诉多发的问题,尤其是社会生活噪声,种类多样,规范困难。有的是人民聚集在一起开展健身或娱乐,如广场舞、露天K歌等,有的是个体或小团体练习乐器技能,如吹喇叭、拉二胡等;有的是为了商业招揽生意使用高音喇叭、租用车辆沿途播放广告等;大部分参与者众多、噪声源头多,监管困难。这当中,人民群众是噪声的受害者,许多时候又是噪声影响的制造参与者。许多时候一方面作为社会人积极参与到集体活动中,享受政府建设的广场等群众活动场所带来的休闲、娱乐、健身等便利和益处,一方面又对大量人群聚集活动造成的噪声等影响深恶痛绝,作为个体人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从而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有所不满。

    二、处理人群休闲健身聚集地或商业繁华地段的社会生活噪声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减少社会噪声污染,我们认为需要几个方面共同努力:

    一是明确区域的功能。为此,我县制定了《新田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对新田县中心城区建设规划区的声环境功能进行了划分和明确,以指导建设和规范管理。(双碧广场属于居住商业混杂区,执行的是2类声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

    二是加强督促管理。按照《湖南省城市管理综合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依据新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部分环境污染监管职责调整的通知(新编办发〔2018〕4号)之规定:县城区社会生活噪声划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中,我省和县指定的社会生活噪声管理部门是城市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我县城管部门非常辛苦,多次加班加点处置社会噪声污染投诉,对双碧广场的跳广场舞团体、露天KTV经营者多次进行劝导教育,给他们明确了具体的经营时间,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好一段时间后又可能旧态复发,暂时无法根本性解决问题。

    三是部门协同配合。噪声监管许多部门有职责。在社会生活噪声执法方面,原本调查取证是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但由于城管部门技术人员缺乏,我局作为工业噪声的监管单位,也安排监测站配合城管执法开展了多次监测。在双碧广场监测当中,发现部分时段噪声超标确有事实。但由于噪声的瞬时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多点发生、叠加效应,导致很难明确具体责任人或责任人众多,最后多以教育为主。

    四是提升群众素质,鼓励教育群众自觉。群众的自觉性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办法,如自觉带耳机跳广场舞、不使用高音喇叭、降低扩音设备的音量、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营、相互监督和提醒不影响他人等等。这些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需要通过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街道、社区和民间环保团体共同发力来逐步提升。

    三、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如你有更多更好的建议,请您向新田县城管局反馈。(县城管局0746-4783767)。如您有其他环境污染问题可拨打我局举报电话:0746-4762212。

      对不能全部解决你的问题,深感抱歉,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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