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村民黄永安土地(宅基地)被征收需要落实政策和尽快解决问题的报告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3-05-09
来信类型: 国土资源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各位领导: 您好,我叫黄永安,系龙泉镇柏家村7组(里下自然村)村民,身份证号码:432928196411242739。我于2023年3月20日从外地回家扫墓,听村里村民讲,我原已下基脚的土地已被国土局2017年征收了(这个征地合同内容里,合并村里其他人土地共150.49亩,本人被征收土地包括:下脚土地252平米及其他性质土地若干,合计4.737亩),经过与相关人员多次沟通,证实土地被征收已成事实(在今年以前从未听说本土地已征收,且相关干部一直确认没被征收),并且钱款在2017年已经下放到村集体账户里。这4.737亩从征地测量到补偿,没有任何人告诉我,征地时我没有到场认可,本次征收是否合法? 目前再次与村里干部沟通后,说可以进行签字领钱(价格极低,没有知情权,希望审查),对于地基的如何补偿并不清楚。先不说前面的征收信息一无所知毫无参与,但对于本次征收涉及到的地基部分,需要进行以下信息说明。地基手续齐全,红线内建设,国土局等单位于2014年完成盖章用印,地基建设合法合规(具体见房屋建设规划图)。地基是按照252个平方在2015年进行建设的,地基深挖、基坑水泥钢筋建筑物及房屋钢筋支撑柱子18个。建筑材料以及人工费用当年预计花费24万元人民币。围墙建筑高约1.2米周长约350米,红砖消耗12万个(成本超4万),围墙方面人工物料花费5.8万。合并地基围墙2项,共计花费29.8万。在这被邀请签字领钱之际,已被征收地基却无法赔偿问题尤其严重,内心也很焦虑。请求各位领导核实我的地基及相关被征地征收情况,查实查明,如何解决这个事情,谢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3-05-18
内容:

关于“村民黄永安土地(宅基地)被征收需要落实政策和尽快解决的问题报告”的

情况回复

黄先生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通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4.737亩土地征收”的问题

经查,征收土地4.737亩位于秀峰街北段东侧,征收土地属于里下柏家村7组集体所有。2023年4月经黄*安本人说明,该部分土地为你在里下柏家村7组集体购得。2017年征地过程中经里下7、8、9、10组村组干部及代表确认该部分土地权属为里下柏家7、8、9、10组集体所有,黄*安本人(黄*安说明其不在家中)及村组干部代表均未提出权属异议。现该部分土地补偿款已支付村组集体,村组在2023年5月已将征地补偿款支付于你账户。

二、关于反映“宅基地及地上附属物征收”的问题

你提出的宅基地及地上附属物的问题,基于该地块目前暂未进行用地工作,其他农户青苗等地上附属物也未进行补偿,你提出的宅基地安置及地上附属物征收补偿事宜,将在该片区整体用地时按政策规定予以补偿及安置。

三、处理意见

关于你提出的“土地上的地上附属物补偿”问题,我县将在该地块用地过程中按政策规定予以补偿。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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