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课后服务费的实际情况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3-06-03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各位领导好,我想知道建党立卡的学生要收费吗?我看到县里出过红头文件是说不收费的嘛,为何大坪塘中心小学在收费呢?难道是那个文件作废了吗?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3-06-09 | ||
内容: | 关于“课后服务费的实际情况”的情况回复 邓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文件提出:校内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课后服务收费必须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标准由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制定,报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所收取费用应上缴非税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本办法自2022年6月20日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现行的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若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与课后服务,学校可按照相关文件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可提出减免申请,学校核实情况后,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予以减免。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学校立即组织人员了解其家庭情况,与您进行了良好沟通并对您孩子的课后服务费实行了免费政策。 新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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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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