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2017新田人事招聘人员中有编制的也参与了面试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7-02-24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招聘公告上说明了,带编制人员不得报考,不少带编制的人员,还是参与了考试,并且通过了面试,请问这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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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7-03-16 | ||
内容: | “正义之光”网友: 根据《新田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第五条第二款“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第五项“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的规定,并不是指有编制人员不能报名,有编制人员只要符合岗位条件,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用人单位同意,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欢迎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46-4781396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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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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