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凤凰豪园小区的藕煤场又开始生产藕煤 | ||||
收文单位: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来信时间: | 2018-03-30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县长,我是凤凰豪园小区内的住户,近段时间小区内的藕煤场又开始生产藕煤,污染极其严重,噪音也非常大,严重影响了住户的生活质量,去年创卫期间小区的煤场被强行停产,这段时间他把煤厂周围用铁皮围住又开始生产,希望县长派相关人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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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办理时间: | 2018-04-09 | ||
内容: | 关于凤凰豪园小区的藕煤场又开始生产藕煤的情况回复
邓雪梅: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藕煤厂位于龙泉镇先云路88号,2015年11月,该藕煤厂因违法生产,被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停电断电后停止生产;现因其兄长的藕煤厂厂房承租合同到期,但仍存有少量原煤未加工完,故暂借用此场地生产,其生产主要以手工制煤为主,辅以小型机械设备搅拌加工。我局工作人员当即要求其搬离,不得再进生产原料,避免对周边住户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该业主承诺5月10日前停止加工生产,其间我局将对该煤厂进行日常监管,逾期如还在加工生产,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我局已将上述情况及时回复到你本人,你本人对此处理意见表示认可。
新田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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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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