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双臂广场治安亭前车辆乱停放与晚上唱戏、唱歌扰民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7-02-19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县长您好,我是双臂广场的居民,双臂广场有两点让本地居民头疼的大问题,一是治安亭前乱停放的车辆,二是晚上唱歌唱戏的声音太大了,又难听。治安亭前不管白天黑夜,经常是停满的汽车,特别是吃饭时间跟晚上,把交通堵上后,摩托车跟电动车要通行就只能车辆之间的缝里穿来穿去,已经多次造成摩托车跟电动车撞人事件。晚上唱歌的老头老太太就更不得了,声音大时直上云霄,像我们上有老,下有小,晚上10点前根本无法让老人小孩安静一下下,除非下雨天。老年人活动我们没意见,但是也不能不管别人的感受吧,跳舞的,活动的,广场上那么多人,只有他们这群唱戏唱歌的严重扰民,让居民无法忍受。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7-03-22
内容:

关于新政督信函【201713号文件督办

事项的回复

 

xtr网友:

    来信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你反映的“双碧广场治安亭前车辆乱停及双碧广场晚上唱戏、唱歌噪音扰民”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双碧广场治安亭前车辆乱停的问题

     根据市局的安排部署,全县正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以“百日大会战”为契机,对机动车乱停乱摆、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也加大打击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已加大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对双碧广场治安亭前实行重点巡查,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2、关于双碧广场晚上唱戏、唱歌噪音扰民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1类标准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乡间居住环境亦可参照此类标准。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双碧广场一带属于居住、商业混杂区,适用2类标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我局在接到此类警情或此类投诉时,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后,首先主要是对其进行劝阻,要求将音量调小,减少对附近居民工作、生活、学习的干扰。

    为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噪声的治理:一是加强劝导力度,联合文体、城管、环保等部门对双碧广场文化活动进行大力劝导,要求广场唱歌、唱戏人员科学合理安排活动时间,降低音量减少噪音,从根本上对生活噪声污染行为进行防治;二是加强监管力度。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噪音污染检测,根据环保部门出具的噪声鉴定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进行处罚,以儆效尤;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田县公安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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