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新田的怪事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8-05-17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书记关于中山广场违法摆摊一事,我们多次反应都好不了几天,现在是中山广场到处是摆摊卖东西的,小吃的,真正成了一个脏乱差的地方,城管天天有人在这里,都没有一个人管,不知是什么原因,只要上面有人来检查,才有人管事,不准摆摊,为什么不能坚持,难到城管只做表面工作吗?新田怪事真是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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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8-06-12 | ||
内容: |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中山广场是一个开放的商住小区,小区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2005年建成后,成立了中山广场业主委员会,对中山广场实施日常管理,主要负责中山广场的卫生、秩序等日常管理,其对口管理单位为县房产局,根据该广场的规划和建成时的现状,在广场内设立并搭建了一批固定摊位。2015年7月,因我县创卫的需要,县里对中山广场搭合法的和非法搭建的摊位进行了统一拆除,并承诺以后在中山广场统一规划适当增加一些摊位,但至今仍未批复恢复到位。 现今,由于中山广场业主委员会管理不到位,导致中山广场出现了一些乱摆摊位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指出了中山广场存在的违规经营行为,并对中山广场业主委员会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中山广场业主委员会加强管理,责令其对商家乱摆摊位和卫生保持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 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督促中山广场业主委员会根据在郴州步行街考察情况结合中山广场内经营情况,加快向县政府和各职能管理部门汇报,由职能管理部门再次合理规划,报县政府批准。如县政府未通过其规划,我局全面清理广场内违法经营。感谢市民一直以来对新田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会继续加大城市的综合管理力度,给市民营造干净、舒适的市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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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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