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凤凰豪园打煤厂仍在生产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8-07-09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凤凰豪园后门的藕煤厂至今都还没停止生产,其业主不是承诺5月10号前停止生产吗?希望新田环境保护局能监察到位,并依法处理这个煤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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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8-07-16 | ||
内容: | 关于凤凰豪园打煤厂仍在生产的情况回复
凤凰豪园住户网友: 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该藕煤厂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事件我局于2018年4月7日已接到过相关投诉,并于当天就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该藕煤厂位于龙泉镇先云路88号原肖建华藕煤厂,2015年11月肖建华藕煤厂因违法生产,被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停电断电后停止生产;现因其兄长的藕煤厂厂房承租合同到期,但仍存有少量原煤未加工完,故暂借用肖建华场地生产,其生产主要以手工制煤为主,辅以小型机械设备搅拌加工。我局工作人员当即要求其搬离,不得再进生产原料,避免对周边住户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该业主承诺5月份停止加工生产,我局工作人员及时将业主的承诺转告了周边住户,并得到了认同。 其间我局对该煤厂进行日常监管, 2018年5月11日发现该藕煤厂逾期还在加工生产,当日我局立即以函(新环函[2018]16号)的方式请县科技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督促电力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的强制措施。2018年7月13日,我局再次对该藕煤厂进行检查,该藕煤厂的生产线已搬迁,因是其自家用地,现只作仓库堆放原材料和手工制煤及销售。 新田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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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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