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教师职称晋升工资增补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8-07-20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是15年9月被教育局聘用的一名教师,16年中旬本该着手评中二职称了,可是教育局却拖到17年5月才开始让我们交材料。而我们本应该16年9月就是按中二的职称发工资,可是一直到17年12月我们才按新的工资标准发发放的。那么16年9月到17年12月的职称晋升工资是否应该补发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8-07-30
内容:

关于“教师职称晋升工资增补问题”的情况回复

 

龙飞网友:

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通过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你所反映的,你于2015年9月参加教师工作,2017年12月才按中二职称发放工资的情况。经查实,2015年9月新聘教师的中二职称工资都是从2017年6月起执行的。

2、经调查,教育局从2016年起开始着手各学校的岗位设置工作,当时在未明确各岗位的人数和比例的情况下,是无法开展岗位聘任工作的,所以2016年未进行职称评聘工作。教育系统于2017年5月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岗位设置后,对符合评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岗位评聘手续,你于2017年5月聘任为中二职称,因此从2017年6月起执行中二职称工资。

3、你所要求的增补工资的情况,由于工资的兑现是从正式聘任的下一个月执行,你是2017年5月正式聘任为中二职称,应从2017年6月执行中二职称工资,而不是2016年8月,所以不能补发工资。

感谢你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不明白之处,欢迎拨打0746-4715476咨询。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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