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想了解新田创业扶持政策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7-02-05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个人简介: 

   邓志灵 ,软件设计师,程序员,深圳市越门三铁科技总裁,男,27岁,08年高中毕业后,去长沙学习,就读湘潭大学,之后并创办了深圳市越门三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IT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从事计算机软件,智能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发、销售一体化的高科技企业,现在就读于深圳市广播电视大学学习金融学

  过年期间,写出了搜索引擎项目,但是跟其他的搜索模式不一样,具体模式不能透露,我想把这个项目放到新田孵化,也不知道新田有哪些政策扶持,能够更好的帮助创业者创业获取投资,从而达到创业就业的目的。

 

 

  联系电话: 13418779871

  邮箱:详情发送1602641656@qq.com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7-02-24
内容:

邓志灵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新田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入驻孵化基地的条件: (一)入驻企业必须符合孵化基地的有关规定,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项目市场前景看好,并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创业孵化基地内,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入驻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到三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内,孵化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三)项目无环境污染,无噪声扰民,低能耗。(四)入驻企业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入驻孵化基地的程序:(一)提出申请:申请入驻企业向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入驻企业申请书一份; 2、入驻企业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5、行业资格认证或有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认证书;6、拥有项目专利权有效证明(含专利证书、专利年费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申请受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并对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提交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评审。(三)项目评审: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按照《新田县创业孵化基地实施方案》,组织专家组对入驻企业及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批。并在《新田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请企业入园的决定。(四)签订协议: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受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与通过审批的企业(项目)签订《新田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具体事宜可直接咨询县就业服务局,联系电话0746-4888913。

    特此回复,迎欢您回乡创业。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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