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审请报告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8-09-22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审请报告

尊敬的县长

       你好!本人李小平,家居新田龙泉镇上车村8组,由于我一直在外出打,不知怎么的没有纳入到贫困户的名单里。本人有一座严重危房(危房面积不到200平方米,是哥哥,爸爸我三户共十二口之家的房子,因我从部队出来结婚又晚,哥哥和爸爸早年分了家户口也分了,兄弟间有一个协议老人归小儿养)两老人住到危房时评了贫困户,只享受到了四十多个平方的搬迁补助,而我一家七口四十多个平方怎么住?所以一家五口至今居无定所。我在广州台山打临工一个月的工资不超过两千六,在广州吃饭,租房到手的钱也只不剩两千,家里六口靠我一人养活,(前些年老母亲还能给我带下孩子,老婆也和我进厂,这几年母亲脚摔了一下在医院花了好几万,老人一现在服药也伤残行动不便,父亲也一直患疾病长年服药,现在欧家塘村租房也无钱可交,大女才十二岁初一,也是一直外家哥哥那借点钱交学费,随时面临弃学打工的境况。

特望领导给予帮助,给我们一个安居的小窝

                                          审请人李小平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8-10-03
内容:

 关于“申请报告”的情况回复

 

黄巧玲网友:

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扶贫办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先后两次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根据调查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李小平,男,身份证号:432928197812151517,今年40岁,上车村8组村民,户籍5人。分别是配偶黄巧玲,身份证号:432928198312050044,今年35岁,大女儿李佩倩12岁,在城东中学读初一,小女儿李佩婷9岁,在双碧学校读四年级,儿子李艺豪4岁。李小平户在上车村无房无宅基地(父母和哥哥在上车村共有一座危房,面积约110平方米),2015年8月至今在欧家塘租房,由李小平父母在家照看小孩,房租4000元/年。李小平多年在广东省台山市广海打工,从事建筑行业,月工资约2600元。配偶黄巧玲2016年10月外出进厂,月薪约3000元,黄巧玲于2017年10月回家带小孩至今。

2、关于申请纳入贫困户的问题。通过调查,李小平在广州务工,月均工资2600元,全年工资31200元,除去房租往返交通费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约5000元,已远超过2018年国家精准扶贫最低年人均纯收入标准。同时李小平夫妻正值壮年,全家无灾无大病,身体健康,常年在外务工,村中虽无安全住房,但一直在外租房,不符合贫困户纳入条件。

二、处理情况

1、关于住房问题。经过调查,李小平户在上车村无房无地基属实,根据新政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无房或有唯一住房且是D级危房的非贫困户,通过危房改造申报审批程序,建筑面积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1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目前驻村工作队正与村两委和国土所衔接,为李小平户在村内申请一份宅基地用于建房。

2、关于李小平父母有病和赡养的问题。经核实,李小平之父李久元、之母邓桂金于2014年已纳入贫困户,李久元有哮喘,邓桂金天气转凉双腿疼痛需涂擦药,通过政策宣传,贫困户生病住院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报账比例可提高10%,实际报账比例可达90%,建议住院治疗。李久元夫妇膝下有两子一女,大儿子李东生在县城双碧广场有一栋5层楼房屋,小儿子李小平无房,小女儿嫁衡阳。上车驻村工作队正积极联系李东生,规劝其共同赡养父母。

通过入户走访、政策宣传,你本人对相关政策表示理解,并无异议。感谢您对龙泉镇扶贫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若还有疑问,请直接来镇人民政府反映。

 

新田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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