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扶贫搬迁房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8-10-06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领导好!泥巴旧房扶贫户搬迁房,请问还有吗?我们这些正需要的村民怎么去办理了,请回复下谢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8-10-15
内容:

关于“扶贫搬迁房”的情况报告

 

李正心: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政法组、镇扶贫办负责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家庭人口信息:李正心,男,身份证号:431128198802092111,金陵镇金陵圩村9组,与你父亲分户后现户口3人(配偶及儿子)。你父亲李孝田(432928195511122115)、母亲黄冬娥(432928196012032128)、哥哥李正明(431128198511222115)3人为一个户口,并为金陵圩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2、主要诉求:家中老屋因年久失修已未居住,分家后想为其哥哥李正明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二、调查情况

你与你配偶及你父亲李孝田、哥哥李正明常年在外务工,母亲在家带孙子,居住在你家两层平台房屋,约170平方米。

由于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实施结束,金陵圩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多次到你家中及电话告知你本人相关政策;并宣传危房改建政策,上报至镇政府,镇危改办工作人员经认证资格审核上报,县扶贫办与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农村危房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文件及县委县政府所颁发的<新田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卡>文件精神到李孝田户旧房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危房改建标准,如有意愿按要求改建可享受3万元危房改建补助。

三、处理情况

按照危改政策规定,建议你哥哥申请危改政策,对房屋进行改建。我镇党委、政府已将上述情况回复至你本人,由于你户现无资金、旧房因地理位置拆除存在困难,你户放弃危房改建,等过几年自行建房。

 

  金陵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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