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解决困难家庭的低保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7-01-09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唐书记:

        您好!

我是龙泉镇白鹤仓村第七组人,名字叫苏世凯,今年73岁我老婆叫刘美凤,今年68岁,十年前患有糖尿病已经十分严重,吃药也无效,注射胰岛素都不行,效果不好,经常发生病痛,晚上睡觉不得安宁,去年到郴州第一人民医院治病花费了1万多元,在新田人民医院出出进进多次住院,现在到人民医院拿药多则600-700元,少则300-500元,现在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而且我有个大儿子叫苏代文,今年49岁,二十几年前身患皮肤病,医治无效,对他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失去了青春,失去了性能力,导致了他一直未婚,转去十多年前,不幸右眼失明,导致了四级残废。在这些年中,我儿子遭受皮肤病的折磨,每晚都痒得无法入睡,确实是苦不堪言,由于皮肤病的干扰,人的精神也不正常,时好时坏,自己都模糊不清,至今无妻儿子女,可怜的孤家寡人,现在皮肤病依然未好,肚皮烂的红肿,因无钱治病,听别人说,大蒜消炎,每年吃大蒜百数斤的土方子。由于我与村主任关系一直不好,至今未把低保给我们。对于未来,我们看不到希望,只看到眼前的债务累累,无情的现实和生活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恳请唐书记在百忙之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希望你们能帮帮我们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帮帮我这个困难的一家子人!解决我们生活的实际困难,帮我落实我们家的低保问题。

                                                                                苏世凯叩谢!

               2017年1月9日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7-01-19
内容:

苏世凯!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局安排专人,于2017年元月17日会同龙泉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该村两委干部,到苏世凯家调查了解家庭情况,宣讲政策,得到了该户的理解支持。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家庭基本情况:

苏世凯,现年71岁,身体尚好,在家务农;其妻刘美凤,68岁,患有糖尿病(持有特殊病种卡),需长期服药,部份丧失劳动力。育有三儿一女。

大儿苏代文,50岁,未婚,四级残疾,并患有严重皮肤病,基本丧失劳动力;

二儿苏代志,45岁,本人上海打工,其妻在县城务工;

三儿苏柏军,36岁,夫妻二人在本村开经销店,经营农村淘宝。父母及苏代文随其居住。

女儿苏思文,40岁,嫁香港,家庭条件较好,每年扶助父母二万余元。

据调查核实,苏世凯本人及家属曾向村两委咨询过低保政策,但并未提交任何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

二、处理意见:

通过与苏世凯及家属的交谈,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法律法规,苏世凯及其妻因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生活条件较好,具备赡养父母的能力,故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但其子苏代文50岁尚未婚,并患有残疾及严重皮肤病,且基本丧失劳动力,可向本村提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评议、公示及低保审核程序,给予报批。

 

 

                 新田县民政局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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