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请书记关注农村宅基地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8-11-07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敬爱书你好!                                                             首先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农村宅基地有什么规定,谢谢!然后向你投诉我们村宅基地的问题,我是枧头镇龙元茂居委会的,我们居委会龙上军家已经占地大楷500多平方宅基地,前些年已经建好房屋2000多平方。现在又再占200多平方宅基地建房,现在,已经开始下地基,请查处。假如,他违规使用宅基地不用查处,请问,我们居委会其他居民,也可以和他一样吗。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8-12-03
内容:

龙土生13707467719

来信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出分管副镇长、驻村干部、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驻村扶贫队组成调查组,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  调查情况

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您反映的“龙上军家已经占地500多平方宅基地,前些年已经建好房屋2000多平方,现在又再占200多平方宅基地建房”经查基本不属实。龙献(上)军新建的房子是其儿子龙石波新建的,龙献军只是帮忙监工,龙献军与龙石波已经分户。但是龙石波新建房屋也未经国土部门审批,是违规建房。

二、  采取措施

11月21日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向龙献军下达了停建通知书(新枧字国土02041号),责令其停止建房。

三、办理结果

   现龙石波已停止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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