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城管遗失扣押车辆的问题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8-12-15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2018年12月4日我的电动车停在中山广场佰惠超市门口,被新田县城管人员刘宏波.胡廖年扣押并拖走,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书一份给我,2月7日我去龙泉停车场去赎车拿车,却发现车辆不见了。城管扣押我的车辆后,不妥善保管,造成当事人车辆遗失的,该如何处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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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8-12-24 | ||
内容: | 关于“城管遗失扣押车辆的问题”信件的情况回复
网友陆剑: 你好,关于 “城管遗失扣押车辆的问题”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来信所说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局暂扣车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登记,并暂扣至龙泉停车场保管,信中所说刘宏波系我局城监大队工作人员,胡廖年查无此人。我局工作人员均对信中所说丢车事件不知情,也未发生过丢失暂扣车辆情况。我局联系来信人后,你本人也承认未到城管局找寻信中所说车辆,也从未向城管局提供过相关证据,因此投诉内容不实。 二、处理意见 请你持本人身份证明及携带车辆相关资料到我局城监大队核实,我局工作人员将配合调取相应的执法视频进行核实。你本人也同意来我局核实情况。 感谢网友陆剑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在进行有关投诉的时候要有理有据,不能进行不实投诉。
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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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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