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城管遗失扣押车辆的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8-12-15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2018年12月4日我的电动车停在中山广场佰惠超市门口,被新田县城管人员刘宏波.胡廖年扣押并拖走,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书一份给我,2月7日我去龙泉停车场去赎车拿车,却发现车辆不见了。城管扣押我的车辆后,不妥善保管,造成当事人车辆遗失的,该如何处理啊?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8-12-24
内容:

关于“城管遗失扣押车辆的问题”信件的情况回复

 

网友陆剑:

你好,关于 “城管遗失扣押车辆的问题”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来信所说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局暂扣车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登记,并暂扣至龙泉停车场保管,信中所说刘宏波系我局城监大队工作人员,胡廖年查无此人。我局工作人员均对信中所说丢车事件不知情,也未发生过丢失暂扣车辆情况。我局联系来信人后,你本人也承认未到城管局找寻信中所说车辆,也从未向城管局提供过相关证据,因此投诉内容不实。

二、处理意见

请你持本人身份证明及携带车辆相关资料到我局城监大队核实,我局工作人员将配合调取相应的执法视频进行核实。你本人也同意来我局核实情况。

感谢网友陆剑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在进行有关投诉的时候要有理有据,不能进行不实投诉。

 

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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