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02-25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本人不识字不会写字,委托晚辈给您写信提个小小的建议。近段时间身体不好,入住县人民医院,由于是建档贫困户,有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困老百姓看病贵的负担。但是很多老人根本签订不了那协议,大多数人都眼花耳鸣更不会写字,而且是在入院治疗前还要耽误自己和其他病人排队看病时间来签协议。恳求政府能不能相应的简化一下手续,让病人减少排队时间,让这好政策真正为民服务。        

                                                               一贫困老百姓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3-05
内容:

关于“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的情况回复

 

“贫困老百姓”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通过调查及健康扶贫近年来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6月,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文件精神贫困人口(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到县域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与医院签定“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可享受先住院治疗出院再结算的惠民政策。对于你提出的“大多数人都眼花耳鸣更不会写字,而且是在入院治疗前还要耽误自己和其他病人排队看病时间来签协议”的问题,我委从“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开始执行时,已要求县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为贫困人口提供便捷通道,设立了“一站式”结算窗口,对不会写字的患者及家属,可以在知情的情况下采取按手印、代签等方式签订协议,尽量简化流程,以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工作人员在确定贫困人口身份后,出院时实际报账比例将达到90%,贫困患者只需交纳总住院费用的10%。

  今后,我委将督促各医疗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贫困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感谢你的来信,如你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卫计委健康扶贫办电话4781106。

  根据你提供的电话号码,我委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电话回访,接电话者为长沙市人,未往我县“县长信箱”发送信件。因你未提供真实姓名,所以我们无法对你当天入院的情况进行调查,特此回复。


           新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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