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危房报告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9-04-27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双碧社区五乡圩村村民,于前进街57号有旧房一幢,连日的大雨致使房屋已倒塌。又是和邻里共墙而建,单户实在无法处理。邻里上下都因房屋为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破烂不堪,若风雨来临,随时有倒塌的危险,无法保证居住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行走安全。同时还影响市容市貌。为此特向上级领导体量民生,特事特办的原则帮助我们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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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9-05-06 | ||
内容: | 关于《危房报告》的情况回复
谢素英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前进街57号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此处房屋因建设年代久远,又属土木结构,户与户之间共墙搭垛,加之年久失修,房屋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房顶漏雨、墙面开裂、墙体倾斜,木料腐烂等情况,有的根本不宜居住。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采取如下建议措施: 1、逐户进行安全宣讲,并对危房粘贴警示标志; 2、对危永贞、蒋凤清两户重度危房户要求其迅速搬离,转移到安全住所,并要求其子女给予老人妥善安置,对你户及其他有安全隐患户进行加固修缮,消除隐患。 特此回复。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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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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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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