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危房报告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04-27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双碧社区五乡圩村村民,于前进街57号有旧房一幢,连日的大雨致使房屋已倒塌。又是和邻里共墙而建,单户实在无法处理。邻里上下都因房屋为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破烂不堪,若风雨来临,随时有倒塌的危险,无法保证居住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行走安全。同时还影响市容市貌。为此特向上级领导体量民生,特事特办的原则帮助我们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谢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5-06
内容:

关于《危房报告》的情况回复

 

谢素英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前进街57号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此处房屋因建设年代久远,又属土木结构,户与户之间共墙搭垛,加之年久失修,房屋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房顶漏雨、墙面开裂、墙体倾斜,木料腐烂等情况,有的根本不宜居住。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采取如下建议措施:

1、逐户进行安全宣讲,并对危房粘贴警示标志;

2、对危永贞、蒋凤清两户重度危房户要求其迅速搬离,转移到安全住所,并要求其子女给予老人妥善安置,对你户及其他有安全隐患户进行加固修缮,消除隐患。

特此回复。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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