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扶贫工作人员通知农村收垃圾费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04-29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据在外打工的原大坪塘乡云里村人反应,近日收到扶贫工作人员发信息通知村里收垃圾费问题,包括全家在外务工,家里没有居住的村户。请问书记同志,这个是有红头文件指示嚒?或者其他法律法规依据?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5-17
内容:

关于“扶贫工作人员通知农村收垃圾费”的情况回复


张涛网友:

  您好!我单位收到“书记信箱”转来你的来信,并会同黄沙溪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你长期在深圳务工,多年未在黄沙溪云里村生活,已在县城老水泥厂小区购房,因不常回村里居住,对村内情况不是很了解。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届都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国家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委农办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我县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制定了《2019年新田县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该方案第十七条“奖补”就保洁工作要求:村级自筹经费投入不少于8元/人/年的日常保洁费;县政府相应配套8元/人/年日常保洁费,对完成村庄清洁考核任务的村另奖补12元/人/年,用于各村的环境整治工作。

  你所在的黄沙溪村通过3月17日黄沙溪支部党员大会和3月25日主题党日会议研究拟定了黄沙溪村人居环境卫生收费标准为10元/人/年,并将情况进行了公示,这是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的。

  张涛网友,若你对该项工作仍不甚了解,建议您多与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沟通联系,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新田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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