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合同工公路养护人员购买社保政策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05-11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父亲是为道路养护做出贡献的人,在原先的金盆圩乡工作多年姓名刘继吉身份证号432928195905086313,当时工资特别低国家也相对困难听说现在政府给予曾经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人提供一次性补缴购买社保给予政策支持及优惠,请告知如何办理!父亲已满60周岁,子女希望能够为老人养老提供一份保障!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5-20
内容:

关于《合同工公路养护人员购买社保政策》的情况回复

 

刘春华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刻安排人员调查,并向人社部门咨询,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的父亲刘继吉原在我局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可查证时间为2003年1年,辞退时按当时的政策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9年5月15日,我局派出专人前往社保站咨询,社保站给予的答复是:你提出的“政府提供一次性补缴购买社保给予政策支持及优惠”的诉求因无政策依据无法办理。

因你和家人均在外地,我单位已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你本人。感谢你父亲曾经为新田的公路事业作出的贡献!

特此回复。        

              

 新田县公路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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