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申请县委政府将五乡圩前进街危房区域整体纳入县城棚改户区改造项目的报告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05-29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委政府领导,县棚改办领导:您们好!

          我们系双碧社区五乡圩前进街居民,住址位于县城东南处,居民大部分住房都是土木砖瓦结构,建筑时间都有近百年历史了,由于这片建筑住房盖瓦是整体相连,户与户之间是共墙搭垛的。所以单独一户想要改建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连在一起的房屋整体折除,才能共同一起重建,但是很难统一协调。因此形成了现在县城内这道“独特的风景线”,由于年久失修,这片住房已经破旧不堪,所有土木砖瓦结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房顶漏雨、墙面开裂现缝、墙体倾斜、木料腐烂等情况。有的房屋已部分倒塌,经龙泉镇领导和社区领导多次来现场察看认定,部分住房是C、D级危房,已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遇暴雨龚击,随时有倒塌的危险,随时有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必须搬离不能在居住了,有的居民曾经去申请拆除重建,但是住建部门又不予批准,这让我们前进街居民上下为难,无所适从,寝食难安。近几年,县近几年,县委政府大力实施县城棚户区改造,县城面貌日新月异,整体形象大为改观,人民群众看在心里,喜在眉梢。纷纷称赞政府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但是我们五乡圩前进街这片真正的棚户区、危房区却迟迟等不来政府的动静,为此前进街居民特联名上书县委政府强烈要求将前进街这片区域纳入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希望政府为县城市容市貌的改善计,为前进街广大群众的安危计,尽快派员实地考察,制定棚改方案,早日启动棚改建设项目为盼,不胜感谢!特此报告!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6-05
内容:

 

关于《关于申请县委政府将五乡圩前进街危房区域整体纳入县城棚改户区改造项目的报告》的情况回复

 

谢素英:

你好!来信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五乡圩区域要求进行棚改事宜,鉴于该区域情况复杂,近期我办将委托社区组织对该区域的进行进一步入户调查摸底。待调查统计完成后,提出意见,按程序上报县委、县政府。

特此函复。

 

新田县城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2019年6月5日

 

 

相关附件: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