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证件补贴事宜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06-12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关于考取了国家证书的去哪里申请领取补贴,比如育婴师,技工证书之类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6-21
内容:

关于“证件补贴事宜”的情况回复

 丽芬18676905448网友:

  您好!

  您在新田县政府网“书记信箱”中提到的“关于考取了国家证书的去哪里申请领取补贴,如育婴师,技工证书之类”(第[201906]14号)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文件执行:

  一、补贴对象。文件第一条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二、补贴标准。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文件执行,我县为国家级贫困县,补贴标准上浮70%。

  三、补贴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参加培训的人员由个人先行缴纳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向培训办班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贫困家庭子女提供街道乡镇开具的贫困家庭有关证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户口薄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者学生证复印件。

  4、缴纳培训费用凭证: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具体情况请咨询新田县人社局就业股,

  地址: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703办公室

  电话:0746-4712758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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