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请求解决网格员待遇的报告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6-04-14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秦县长,您好,我们是新田县网格管理员,网格管理员(以下简称网格员),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由人社局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的。2015年10月开始招聘,一共招聘22名。11月全部到岗。每一名网格员都非常努力,除了完成本职工作以外,还需要完成社区所有工作,包括:创卫工作、民调工作、创卫10个专业组资料归档和报送,以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工作。虽然非常辛苦,但是每个人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但是在工资待遇方面并没有给予明确规定。

  第一、工资并没有按照统一招考发放形式: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实际上我们收到的通知是由财政拨款到龙泉镇,龙泉镇发放到社区党工委,在由社区党工委发放到网格员,我们觉得工资没有保障,缺乏安全感。

  第二、网格员福利参照事业单位福利发放,实际只是发放五险,没有住房公积金。

根据相关文件,在报考与政审时询问工作人员,我们的工资待遇管理模式都是参照事业编制,包括五险一金。我们现在觉得有点欺骗的感觉。

  第三、(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意见)永政发(2014)42号及新政办发(2014)56号文件,明确规定所有国有机关、事业单位、私营企业等在职职工均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人才”是企业、单位发展得不竭动力。社区工作非常复杂,城市网格化建设社区和谐发展更需要高素质人才。但是基本的待遇无法保证如何留住人才,何谈吸引人才?

  非常感谢秦县长为新田做了非常多的民生实事,新田县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后希望秦县长,能够解决网格员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待遇问题,维护我们广大基层工作人员最基本合法权益。

 

2016 年 4月

所有新聘网格员联名(按手印)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6-04-25
内容:

刘铭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和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我县网格员的人员性质和管理方式

  根据在新田政府网、新田人社网上公布的《新田县2015年公开招聘网格管理员简章》(附件1)第一点第(一)项:“网格管理员的人员性质:界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序列以外,为社区岗位编制,实行“人员”与“岗位编制”分离,与社区党工委签订劳务合同,聘用人员解除劳务合同后不再具有原来身份,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两个月试用期),服务期间个人档案由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代管。”以及第三项:“日常管理:网格管理中心对网格管理员进行考核并结合群众评议,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我县网格员由县网格管理中心委托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考试,其人员性质为社区岗位编制,与社区党工委签订劳务合同,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其日常管理由县网格管理中心和社区党工委负责。

  二、网格员的工资待遇

  2015年10月15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附件2)第八点明确规定:网格管理员使用“社区岗位编制”,服务期限为三年(含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工勤岗位初级工待遇的80%发放。

  三、回复意见

  1、网格员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新田县2015年公开招聘网格管理员简章》未对网格员的工资发放方式作出明确界定,你们要求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诉求没有政策依据。我局已按2015年10月15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文件精神,于2016年4月对53名社区岗位编制人员(含网格员),参照在职在编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工勤岗位初级工待遇(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总和)的80%核定了工资标准。

  2、根据《新田县2015年公开招聘网格管理员简章》第一点第(三)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休假比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即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及休假比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并未对网格员的福利待遇作出规定,你们要求福利参照事业单位福利发放的诉求(包括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政策依据。

  特此回复。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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