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新田县名门世家小区广场舞扰民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7-04-09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秦县长: 我知道新田县正在创建文明县城,作为市民我深表支持!但是随着天气转暖,我所居住的名门世家小区广场舞搞得真是火爆至极,居民注重业余锻炼本应值得赞扬,要是为了锻炼,本小区距离新田汽车站也就1公里,距离市民广场也就1.5公里,这些地方宽广且适合爱好跳广场舞的人活动。 但是本小区是实打实的生活小区而不兼具广场功能,每天下午六点半广场舞音乐就开始响起来,到晚上八九点才停止,不但是本小 区受到广场舞音乐的打扰,周边小区都能听得到音乐声。我们很多人本来白天就在吵闹的环境上班,晚上回来还要受此打扰,真的很烦恼。同时,很多小孩放学回来,晚上想安心学习都没得一个安静的环境。本小区的广场舞扰民现象与文明县城创建目标相背离,与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相背离,有失小区和谐,恳请政府派出相关部门到小区调查,还本小区一个安宁和谐的环境!我代表全体居民表示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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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7-04-21 | ||
内容: | 关于新田县名门世家小区广场舞扰民的回复
名门世家业主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建议您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您的权益: 1、您可以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反映,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面协调,要求改正。 2、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由社区出面协调。 3、如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仍未改正的,您可以向环保部门、辖区派出所反映,公安机关将根据情况进行劝导、教育。 为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噪声的治理:一是加强劝导力度,联合文体、城管、环保等部门对广场文化活动进行大力劝导,要求广场唱歌、唱戏人员科学合理安排活动时间,降低音量减少噪音,从根本上对生活噪声污染行为进行防治;二是加强监管力度。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噪音污染检测,根据环保部门出具的噪声鉴定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进行处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田县公安局 2017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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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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