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要求对退休老兵及“两参”人员予以关心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6-03-02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退休老兵及“两参”人员为了国家的国防事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国家也没有忘记他们所作的贡献,给予了一些相应的补贴,但目前这些人都是人老病多,生活面临困难,希望民政部门加大对退休老兵及两参人员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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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6-03-08 | ||
内容: | 陈学知同志,关于你提出的《关于对退休老兵及“两参”人员予以关心的建议》已收悉,你的建议主要分为把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兵纳入与重点优抚对象相同的医疗救助范围和提高“两参”人员补助标准两个方面的内容,依据当前的优抚政策,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兵纳入与重点优抚对象相同的医疗救助范围的问题。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兵目前大多年老体弱,改善和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医疗待遇,是他们迫切的愿望。目前上级还未出台将其纳入与重点优抚对象相同的医疗救助范围的相关政策,解决此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问题,是全社会应当共同关注的问题,今后,县民政部门将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争取早日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二、关于提高“两参”人员补助标准的问题。享受国家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的标准,一直以来都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和颁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补助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两参”人员的补助标准从2007年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了现在每人每月460元。今后,如国家统一出台提高“两参”人员补助标准的规定,县民政部门将及时、不打折扣地落实好相关政策标准。 感谢你对退伍老兵和“两参”退役人员及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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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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