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二胎政策咨询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5-12-31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主任您好,我想问一下,是不是2016年1月1日出生的宝宝都是合法的,不属于超生,也就是2015年怀孕的,但是到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宝宝都是合法的,不属于抢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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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6-01-05 | ||
内容: | 朋友: 你好!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你所反映的情况若是生育第二孩应当是合法的。但是,具体实施还要等待《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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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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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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