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二胎政策咨询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5-12-31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主任您好,我想问一下,是不是2016年1月1日出生的宝宝都是合法的,不属于超生,也就是2015年怀孕的,但是到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宝宝都是合法的,不属于抢生吧。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6-01-05
内容:

朋友:

  你好!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你所反映的情况若是生育第二孩应当是合法的。但是,具体实施还要等待《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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