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开发商趁办房产证欺压购房者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5-07-15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秦县长和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南城名都的购房者,南城名都从开工到现在几年时间过去了,现在终于听到了办理房产证的消息。原本办理房产证拥有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开发商却是抓住广大购房者的急切心理,乘机乱收费,漫天要价。请县长和各位领导为我们做主。反映问题如下: 1.截留购房者向地税局缴纳·的税钱。 南城名都小区有近800套房 通知下来后有近百户人缴纳了15.11%的地税,但开发商 收了住房的地税钱后又不及时向地税局缴纳,迟迟不向纳税人回馈纳税发票。到现在半个月过去了上百户人没有一家收到了交税发票。 2.不按房产局收费目录及项目收费 南城名都给住户的收费通知里说,需向房产局交费3200余元,但他无法说明具体明细,口口声声说房产局要求要这么多。而按照房产局公示的整个收费目录,包活本该由开发商缴纳的白蚁预付费等办总房产证的费用,总共也才800--1000元左右。开发商居然在这里也要赚取差价。 3.超规定收取“房屋维修金” 我们永州市现在的收费价格是20元/平方米,而开发商要收30元/平方米。 4.买房后向开发商缴纳的水电过户费奇高 广大业主在聊天中得知,缴纳的水电过户费达5600到6800不等,开发商对每一位购房者都说这是物价部门核准的,而事后得知大家的标准居然都不一样,而且明显超过其它楼盘代缴的费用。 各位领导,上述事实有开发商下的“通知”及已交住户的收据为证,请你们对这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欺压住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退还非法收费。给我们普通老百姓主持公道。 特此报告 南城名都购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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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5-08-06 | ||
内容: | 南城名都购房者: 你们好!来信收悉,就你们信中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 经调查,“南城名都”项目是由新田县南峰水泥公司报建建设,业主为南峰水泥公司。关于你信中反映的缴纳了15.11%的地税,半个月还没有收到交税发票,建议你们向南峰水泥公司和县地税局询问。 2、房产局办证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随时欢迎老百姓来房产查询。 3、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为:楼梯房20元每平方米、电梯房25元每平方米,收取标准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批。 4、你们在信中反映水电落户情况:按规定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必须将水电落户费计入建设成本中,售房时,不得另向购房户收取水电落户费。 “南城名都”建设单位南峰水泥有限公司目前还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及缴纳任何费用。 新田县房产局 2015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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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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