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项目怎么就这么难???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7-03-31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项目怎么就这么难??? 尊敬的县委唐书记: 你好! 我们是新田县金陵镇千马坪吉家自然村村民: 蓝 平 性别:男 年龄31 已婚 现有人口8人 联系电话:138 7436 9648 蓝 军 性别:男 年龄27 已婚 现有人口4人 联系电话:155 7462 4216 黄友富 性别:男 年龄26 未婚 现有人口4人 联系电话:159 9979 3178 黄桂林 性别:男 年龄51 未婚 现有人口2人 联系电话:183 4439 1644 李本友 性别:男 年龄29 未婚 现有人口3人 联系电话:152 1162 9126
事件背景: 千马坪吉家自然村共35户,由于居住地地处山区半山腰、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水源匮乏、交通极不方便、且现有房屋无法居住,目前全村均已易地搬迁至水源、交通便利的山脚下 大田湾 安置。其中蓝平、蓝军、黄友富、黄桂林、李本友等5户共计21口人未安置,为改变恶劣生存条件,尽快脱贫致富,所以蓝平、蓝军、黄友富、黄桂林、李本友等5户各家商议决定向村委、镇委自愿申请搬迁到 大田湾 以统规自建模式新建房屋,并自愿申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项目,同时自愿拆出旧房退出原宅基地,并自觉遵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之规定。 但是我们5户村民向村委、镇委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项目时,却告知全村均已脱贫、没有项目指标。 请问唐书记我们5户居无所居,村委、镇委是怎么脱贫的?国家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标怎么就到不了我们这5户村民身上?我们这样的条件怎么就申请不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标? 以上还请唐书记派人调查核实,并尽快为我们5户共计21口人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标。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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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7-04-21 | ||
内容: | “蓝良忠”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建档贫困户为什么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我办已收悉,经与金陵镇政府、县扶贫办衔接核实,现回复如下: 1、经金陵镇政府查实,千马坪村11组(吉家自然村)村民蓝平、蓝军、黄友富、黄桂林等4人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李本友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家庭贫困人口为两人,分别为户主李土生、儿子李本友(全国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信息为:李土生 身份证号:432928196304242135; 李本友 身份证号:431128198603212117)。根据政策认定,李土生户可以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2、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按照各乡镇公布的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程序进行申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经金陵镇政府查实,李本友户虽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其在易地扶贫搬迁申请期间未向村委会、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未提交相关资料。千马坪村无集中安置点,李土生户可按相关程序选择其它安置方式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3、关于来信提到的脱贫及贫困户认定问题,金陵镇政府回复: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具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蓝良忠”网友,你的问题上述已经做了回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办电话0746-4712491进行咨询。 新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 2017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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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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