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4-10-17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领导好:

    目前国家发布一条信息为: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购房贷款使用,我想问一下我目前在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回新田购房使用,如可以使用具体需要怎么走流程,这个程序的步骤可否告知。谢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4-10-20
内容:

张先生:

  您好!

  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等有关问题,请直接向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0746-4781462。

  祝万事如意!

新田县网络宣传和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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