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关于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问题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7-03-31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秦县长您好,前段时间我给你写了一份关于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问题非常感谢得到了你们的重视。前几天我爸爸给我电话说镇政府人员来我家里了,还与我家人谈了下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问题,但是镇政府没给我解决实际情况,你们的回信我看了下说我申请的宅基地属于基本农田。我申请的宅基地为村前的一块旱地由于旁边别人已建住房我们那块地都荒废好几年了几乎没有收成,那为什么别人都可以建我家里就不让建。还有一点提到说我有一处旧宅基地的情况我在这里说明一下,家里的旧宅基地是一百多年前的祖屋根本就不是我一家人的,是家族4-5户人的总面积也不到150平方,当时我爸爸也带镇政府人员去了我祖屋说明及了解了实际情况,祖屋根本就不是我一家人能说了算,也不是说叫谁卖给我就卖给我这么简单,现在家里成员越来越多小孩也越来越大,我广西外家由于我家里住房面积太小过年过节都没办法叫他们过来,希望秦县长给我解决下住房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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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7-04-24 | ||
内容: | 关于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问题的回复
骆英民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关于你再次反映的情况,石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工作组,通过走访村干部及群众等方式进一步核实了情况,现回复如下: 1、你向镇国土所申请的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禁占用耕地建房。 2、目前你和父母居住的200余平方米两层楼自建住宅,已能满足你家人现在的基本居住需求,你再建住房也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关于你今后住房需要越来越大的诉求,工作组建议你可以在你家庭老宅基地再建住房。至于你在信中反映的老宅基地土地权属问题,属于你家庭内部事宜,我们无权干涉,但村干部、镇驻村干部及镇管片领导可以入户做好协调工作。 3、按照县委、县政府打击“三非”工作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决不能再出现一处新建“三非”建筑,我们在此重申严格执行国土相关政策。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及支持理解,谢谢。
石羊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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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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