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下塘窝村林地和山地补偿应该支付于谁 | ||||
收文单位: | 书记信箱(新田) | 来信时间: | 2017-05-13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书记你好:下塘窝村新农村建设征收的林地和山地那么大的面积,征收的费用应该支付于谁,请问书记是应该支付于村干部还是分发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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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7-06-22 | ||
内容: | 谢静平网友: 关于“书记信箱”你反映“关于下塘窝林地和山地补偿应该支付于谁”的信访件我镇于2017年6月15日收悉。并及时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下塘窝村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共征用地103.8亩,其中分到户的集体土地65.5亩,未分到户的集体土地38.3亩。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文件“湘政发〔2012〕46号”相关政策拨付下塘窝村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迁坟补偿等各项补偿金额已于2017年1月一次性打入下塘窝村村账乡代管账户。分到户的集体土地补偿款按测量面积已支付到户,未到户的集体土地补偿款由村两委及村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按相关程序用于村集体事业。 2017年3月22日和5月11日村委会分别从村账乡代管账户中支取220万和50万,用于支付农户个人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迁坟补偿等各项补偿。截止2017年6月12日村委会已发放上述各项补偿,票据164张,因目前全家在外务工人员未能及时领取,故尚有部分资金存入村级活期账户,以便随时兑付尚未领取征地补偿、青苗补偿和迁坟补偿的农户。 实际上,你家已于2017年5月9日从村委会领取征地补偿款叁万伍仟叁佰贰拾贰元整(¥35322.00)。 特此回复。
金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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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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