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国土局临聘人员工资问题 | ||||
收文单位: | 书记信箱(新田) | 来信时间: | 2017-05-18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唐书记: 您好! 我是一名隶属于国土局原测绘队的临聘人员(现已离职)。2015年6月1日由于国土局工作需要,招聘了一批具有测绘经验的临聘人员。通过与新田县大正仁合物业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方式进入国土局测绘队工作,合同日期由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岗期间表现良好兢兢业业、服从组织安排并从未有过违纪情况,为单位做出了较大贡献。 合同到期后本应续签合同,但单位并未做出安排。由于业务需要选择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直到2016年3月底离职。离职时还有三个月工资没有拿到。经两个月追讨,工资至今没有落实到位。 此举涉嫌违法乱纪,有违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有损于单位在党和人民面前树立的良好形象。故置书县委唐军书记,希望此事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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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7-06-22 | ||
内容: | 黄勇网友: 6月16日,我局接到你在“书记信箱”反映的“国土局临聘人员工资问题”的来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通过与新田县大正仁合物业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方式,聘请了黄勇等3人为我局测绘队临聘人员,于2016年10月31日聘用期满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解除聘用。2016年11月开始,为了全县征地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征地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聘用了黄勇等3人进行征地测绘工作,我局党组并不知情。由于经费衔接的问题,造成了2017年的工资未及时发放到位。现经请示当时分管征地的县级领导和现任分管征地的县级领导,建议由县征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补发所欠工资。
新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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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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