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2017年教师职称评定问题 | ||||
收文单位: | 县人社局 | 来信时间: | 2017-11-03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上级领导;按规定2017年的教师职称评定,要优先已有20年以上教龄的初级教师,我们快退休了还没有评上中一,希望你们重视。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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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县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2017-11-10 | ||
内容: | 关于2017年教师职称评定问题的情况回复
老教师: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根据你提供的资料、线索和诉求,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同时,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镇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近年来,我县积极响应政策,按照相关评审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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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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