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罗溪村的土地回收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8-01-14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县领导好,我是原茂家乡罗溪村村民,现撤乡并镇.,原来的茂家乡的乡政府,学校,圩场,粮站,卫生院,烟草站等土地都是从我们村无偿提供的,现镇政府已搬至三井圩,以后的重心肯定也会往那转移,现在的问题就是这些土地到时候会归还给我们村吗?如果归还的话有偿还是无偿归?还现在的茂家乡畜牧站土地是低价有偿归还给我们村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8-01-23
内容:

关于罗溪村的土地回收问题的情况回复

 

谢富勇:

     你好!

三井镇原茂家乡政府、学校、圩场、粮站、卫生院、烟草站、畜牧站的土地在未建用之前属于罗溪村和茂家居委会两个村,70年代的时候,为了建设原茂家乡,配套完善政府的一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由原茂家下辖的山田、丰美塘、大凤、石坠、杨柳塘、小坪塘、白云山、天头坪、古牛岗、石林岗、五柳塘、梅溪、塘家铺等13个村,共同置换田土给罗溪村和茂家居委会两个村完成了土地调配。置换完成后,在被置换的土地修建了乡政府、圩场、粮站、卫生院、烟草站以及畜牧站等基本站所,调配后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资产。

2015年12月合乡并镇后,不管三井镇以后的发展重心往哪边转移,这些土地的性质并未改变,仍然属于国有土地资产,如果要转让或重新利用开发,需要国有土地资源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存在有偿或无偿返回罗溪村的讲法。原畜牧站的土地也是按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处置的,不是低价有偿归还给罗溪村,只是当时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不高,所以土地转让金相对于当前物价较低。

 

三井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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