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电子商务进农村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新田县关于开展涉农电商企业质量认证奖励的通知
  • 2020-10-23 10:19
  • 来源: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电子商务进村
  • 【字体:   

新田县关于开展涉农电商企业质量认证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电商市场主体:

    促进我县农产品标准化、高质量生产,提高企业主体开展电商化销售的积极性,助推我县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推进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对涉农电商企业质量认证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对象

在新田县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正常合法开展电商业务的涉农企业或个体户。

二、奖励内容我县推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涉农电商应用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努力打造一批新田特色的原生态农产品品牌,对新通过SC认证的奖励1万元,新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资金奖励

三、申请条件

1.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新通过SC认证、新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质量认证,并获得相应证书。

2.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有电商销售数据。

    3.已享受过《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函[2017]33 号)文件政策的不再受理。

、申资料及要求

1.申报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项目及金额(见附件1)。

2.相关佐证材料。必须有详细的佐证资料,包括通过SC认证及新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质量认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业务单位网站发布的公示、红头文件公示的原件等。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4.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对公开户许可证或法人账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权属及业绩证明材料(网址、网店后台所属截图、销售证明截图)。

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市场主体)公章,装订成册。

五、原则

   本次活动遵循客观、真实、诚信原则,所有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由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真实性鉴别。一旦发现以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申时间

2020年10月26—2020年11月8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申方式

电子档资料发送到新田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箱 xtxdsb@163.com; 纸质档交新田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305室)。

联系人:鲁文英 17374610793 刘湘琳 13243668788

附件 1新田县涉农电商企业质量认证奖励申请表

附件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新田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1021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流程及审批表(下载)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