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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清退涉企押金保证金248.82万元
  • 发布时间: 2020-11-24 15:27
  • 来源: 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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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退质量保证金10.9万元;县自然资源局退履约保证金40万元,县交警大队退20人的交通事故押金26.322万元……”10月19日,新田召开涉企押金保证金清退大会,10多名企业主领到退回的钱后笑开了颜,纷纷称赞道,“有了纪委护航,政商关系更清了,也更亲了。”

此次清退工作,该县将历年来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纳入了清退范围,要求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清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准确完整的台账,实行销号动态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同时,通过发布清退公告、工商系统查询企业信息等多种渠道,想方设法联系上企业,告知企业退款事项,确保应知尽知、应退尽退。个体经营户周巧玲在领回2000元“创卫”押金后就高兴地表示,“交押金时,其实我心里挺不乐意的,没想到这钱这么快就退回来了。纪委喊我来领钱,这份感觉倍儿棒。”

清退的目的在于“治本”。为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实现标本兼治,该县要求行政审批部门将会同发改、财政等建立健全涉企押金保证金监管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旧账”清理完,新账不产生。此外,严格执行涉企押金保证金目录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禁以保证金代替部门监管;加快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建设诚信政府和诚信企业,严格执行“诚信联合激励、实行联合惩戒”制度,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降低保证金比例额度。探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对接银行、担保公司,采用保函代替现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此外,落实检查常态化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每季度对相关的涉企押金保证金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县纪委监委对清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应退不退、延时清退的,一律严肃问责,形成高压态势。据了解,本次集中清退的涉企押金保证金共38笔,共248.82万元,涉及8个责任单位,16家企业。(新田县纪委监委 何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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