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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19-13490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5-14
名称: 新田县乡村振兴局
文号 :    
新田县乡村振兴局
  • 2024-05-14 14:29
  • 来源: 新田政府网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新田县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新田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蒋洪军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行政中心一楼西区  
邮编:425700  电话:0746-4713578 
邮箱:yzxtfpkfb@163.com 
网站地址:http://xt.gov.cn/


第一条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编制实施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指导协调扶贫开发工作重大问题和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考核。
(三)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和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金融扶贫工作。
(五)组织实施扶贫对象精准纳入、脱贫精准退出等贫困监测。
(六)指导协调“互联网+”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交流与合作。
(七)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和定点扶贫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九)加强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及驻村帮扶的指导协调、督促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工作。
(十)加强贫困状况监测;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统筹指导。
(十一)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十二)协调处置涉贫信访和舆论情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扶贫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人事股。负责机关的机要、文电、保密、档案、考勤、应急值班、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食堂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会务组织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建、纪检、工青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统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二)调研法规股。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综合材料;负责扶贫开发简报、脱贫攻坚信息专报编辑发行、典型总结推介;负责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维护;负责扶贫宣传和信息工作,对接新闻媒体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宣传;组织开展扶贫开发重点调研活动及课题研究。
(三)政策协调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含雨露计划)、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兜底脱贫、残疾人脱贫等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扶贫项目实施、政策落实、情况调度、数据收集汇总;负责指导消费扶贫工作。
(四)督查考核股。负责拟定对乡镇的各项督查考核方案,拟定上级各项考核检查迎检方案;负责扶贫工作常态化督查与考核;负责配合县驻村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日常管理;负责配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民主党派等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考察调研、巡视巡察、暗访督查、民主监督等工作;负责巡视巡察以及上级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负责涉贫信访及舆情处置工作;负责“三落实”动态管理平台的运行,对扶贫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的跟踪和监测;负责上级部门及办党组交办的督查事项落实。
(五)贫困监测股。负责指导全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动态管理和数据共享、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本县信息数据的衔接、比对、监测、统计和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非高质量脱贫和非贫低收入群体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县贫困现状,定期监测全县贫困状况变化情况,巩固提高全县脱贫攻坚数据信息质量;指导新田社会扶贫网管理服务。
(六)规划财务股。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并督促规划落实;组织开展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验收初审,配合国家、省核查认定和第三方评估;负责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互联网+监督”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考评和审计监察,研究提出年度全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指导监督县区脱贫攻坚专项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七)开发指导股。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设计、论证、筛选贫困地区相应扶贫项目;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用于生产发展、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指导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产业扶贫、劳动力就业、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乡村振兴、光伏扶贫等扶贫政策,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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